2002年,她第一次上告被驳回 同年,她上诉,次年败诉 近日,这起罕见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 ■记者徐岩 /报道本报讯 6月 21日,首例改动病历案有了最新进展。 2000年 2月中旬,时年 59岁的张玉芬患上感冒。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document.write("");ad_dst = ad_dst+1;</script>随后,家人带张玉芬到一家个体诊所进行静脉注射,出现不良反应,突然喘不过气来。立即把张玉芬送到延边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简称延边医院)抢救。张玉芬住进延边医院后,4月 10日病危,11日转至白求恩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张玉芬的儿子姜文儒告诉记者,同年 4月 9日,他从延边医院复印了张玉芬的原始病历。 姜文儒向记者介绍,他们认为延边医院误治。2002年 5月 22日,张玉芬将延边医院告上法庭。令张玉芬及家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原告与被告延边医院交换证据时却发现,医院提供的病历与自己出院前家人复印的病历差距很大,有长达十几天的病情记录是后填的。张玉芬及家人认为医院篡改了她的病历。法院审理中发现被告延边医院所提供的病历(共计 39页)与原告提供的原始病历复印件不一样。一位参加鉴定工作的人说,“改动这么大的病历在全国也是罕见的”。 2002年 10月 10日,依据延边医院提供的病历以及延边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该病历所做的此事鉴定,得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延边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玉芬的诉讼请求。 张玉芬不服,2002年 12月,张玉芬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12月 25日,省高法以“认定事实不清”将此案发回重审。 2003年 6月,延边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华夏证鉴定中心对改动病历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为篡改病历进行司法鉴定。 2003年 7月 7日,该中心的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中的审查意见指出:被告延边医院对张玉芬的病历进行整理和修改,这种行为属于篡改伪造病历;被告改动病历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篡改伪造改变了被告对张玉芬真实的诊疗过程。 2003年 8月 19日,张玉芬因大面积脑梗塞、脑出血在延吉市医院病逝。姜文儒告诉记者,母亲病逝后,他们哥 4个继续为母亲打这场官司,成了该案原告。 2005年 5月 31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玉芬再次败诉。 姜文儒介绍,6月 21日,他们已经向延边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改判延边医院承担因其伪造、篡改病历所造成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