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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是山东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三合一”现场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它是由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傅延华同志创建的。原名为枣庄金剑司法鉴定中心,2003年8月,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更为现名。2005年成立了科研所。2006年成立了济南分所。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是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拥有自主产权面积约3200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座,内设受案区、办案区、办公区、检验区、生活区和空中花园等“五区一园”,先后投入800余万购置仪器设备、改造和升级实验室。目前,中心注册司法鉴定人34名,聘请了8名享受国务院津贴的专家为技术顾问。业务范围涉及法医、文痕检等十二个类别,通过了伤残程度鉴定、笔迹和指印鉴定等9项能力验证项目,受案范围辐射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年鉴定量4000余件。

多年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金剑一五发展规划”,着眼于保质量,创品牌,谋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党、团、工会、妇联等组织,完善“业务鉴定、行政队伍、股东股金、检查监督”四大管理系统,设立了监察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监督员,切实增加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成立信息中心,创建了网站,架设了局域网,初步实现了信息化办公,开展了“百千万工程”活动(一百篇论文、一千个案例和一万张视听资料),初步建立起具有金剑特色的业务学习数据库,实现了远程会诊、远程会鉴。在鉴定创新方面,成立了医纠鉴定专家委员会,和司法鉴定专家出庭团。在科研培训方面,研发鉴定相关专利8项,科研项目3项,其中一项填补国际空白,鉴定人累计撰写司法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发表25篇。在人才培养方面,举办各类培训班30次,并派员到到上海、沈阳进行检验鉴定专业培训30多人次,招聘应届毕业生10名,为全体员工购买了“三金”。在文化建设方面,制定了10余项发展理念,建立了金剑文化长廊,设计了金剑徽章,创作了中国司法鉴定队伍的第一首歌曲“金剑之歌”,组织开展了联欢会、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在鉴定援助方面,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鉴定援助200余人次,援助资金为当事人减免费用近10万元。迄今为止,中心已收到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感谢电话、信件、锦旗270余件(次),机构、个人获得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表彰30多次,中央、省、市多家媒体先后40多次报道了我们的先进事迹,来自全国、全省的50多家政法部门、鉴定机构来我中心参观学习、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