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不再进行司法鉴定
对于许多当事人来讲,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为在一场迫不得已官司中寻求公正,只好求助于司法鉴定,但是因为公检法司等机构都有鉴定机构和权力,要从中寻求“权威性”颇为伤神。当事人之间往往劳民伤财地奔波于当地、银川,甚至北京之间,目的就是求得一份更高级别的鉴定。
同样,对于许多法官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桩并不复杂的官司,却因当事人提供的多份结论相互矛盾的鉴定,造成案件迟迟不能判决......
所有这一切,从10月1日开始,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实施,将会得到根本性改变。
根据《决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都将由国家统一管理;公安、检察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打官司成了打“鉴定”
针对目前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9月13日,记者采访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安国强。
安国强告诉记者,司法鉴定的作用就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由于目前司法鉴定体制上存在的缺陷,出现了许多问题:管理体制不清,管理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机构设置重叠,公安、检察、法院都设有司法鉴定机构,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现象严重,缺乏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规则,甚至出现有些鉴定机构连当事人都不见,就根据书面审查给出鉴定结论。一些案件由于司法鉴定的原因引出新的争议,打官司变成了打“鉴定”。已经损害到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当事人将获取更多选择空间
采访中,一些群众认为,目前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一些鉴定机构实际上是依附在所属的司法部门,属于“一个鼻孔出气”。一些群众甚至对司法的正常程序产生质疑。
对于这一点,安国强认为,《决定》实施以后,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均由国家统一管理。鉴定机构向全社会开放之后,通过严格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获取更为广泛、更为严格明确的机制与鉴定服务。同时,也可以畅通法院依靠鉴定、依靠科学的信息渠道,使法官真正排除任何利害关系,增加人们对司法鉴定的信任度,保证法院公正执法。
对于即将实施的《决定》,银川天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党建国律师表示出乐观的态度。他认为,《决定》实施后,公检法机构将不得对外进行司法鉴定,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鉴定的独立性,有着积极的意义。党律师认为,《决定》对司法鉴定活动的范围、司法鉴定机构的标准、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员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可以保证司法鉴定活动的质量。而且,效力高于以往关于司法鉴定的规章。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范围大大加强了。
党建国律师认为:“其实,群众最担心、反映最强烈的是个别鉴定人员弄虚作假、搞关系鉴定、人情鉴定和由违法鉴定导致的裁判不公和腐败问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行业形象,必须要依靠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维护与提升。”
谁能开办鉴定机构
《决定》实施后,哪些组织和人员可以从事司法鉴定机构,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对此,安国强指出,《决定》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准入条件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现在明确限制进入司法鉴定领域的包括公检法机关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同时不允许境外组织和个人设立任何形式的司法鉴定机构。除此之外,只要符合相关准入条件,都会给予登记注册,允许进入。
安国强告诉记者,目前,司法部正在抓紧制定与《决定》配套的有关规范行文件。这样,今年10月1日后,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可以按照新办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了。(记者 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