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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涛建议 立法保证指纹采集
2011-12-27 09:50:23   来源: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涛建议立法保证指纹采集本报记者张耀宇、孙贵田、潘科峰报道:“采集公民的指纹和DNA信息数据库,,不仅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而且对政府履行管理职能,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涛建议 立法保证指纹采集

本报记者张耀宇、孙贵田、潘科峰报道:“采集公民的指纹和DNA信息数据库,,不仅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而且对政府履行管理职能,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局长刘丽涛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

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法律保证采集指纹和DNA信息工作。

  刘丽涛认为,在当前社会治安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建立指纹和DNA信息数据库显得非常必要,当前公安机关依据《公安部关于犯罪分子和违法人员十指指纹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定,对被审查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都已采集了指纹信息,根据案件的需要采集了DAN信息。但是,对于一般公民则无法依法采集。实际上,采集指纹和DNA信息,只要遵守保密规定,并不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为此,刘丽涛建议,修订居民身份证法,增加一条: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公民身份证工作;核准户口资料,采集人像、指纹或DNA信息、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与制证信息一致。将居民身份证法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机读内容除视读信息内容外,还包括持证人指纹或DNA信息,记载证件申领、换领、丢失补领及人口信息变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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