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全面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改制工作
2011-12-26 10:54:48 来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 阅读次数: 948 发表日期: 2007-8-6 11:28:29</td> </tr> < 点击:
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
全面完成司法鉴定机构改制工作
2005年12日1日
在改制开业剪彩仪式上,副市长王光荣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以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要为目的,以确保司法鉴定质量为前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好各项司法鉴定业务。在规范队伍管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上狠下功夫,真正把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做大做强,努力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司法鉴定中心。 同时,要求全市政法系统各司法鉴定机构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推动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自从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公布后,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积极筹措资金,租赁了办公楼房一座,乔迁了新址,并在体制上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实行了全新的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人员人事关系由市人事交流中心代理,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领导和管理方面,针对本行业特点,吸收、借鉴有关部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组成在法定代表人领导管理下的主任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了党、团、工会、妇联组织,建立业务鉴定、行政队伍、股东股金、检查监督四大系统,实行党、政分开、各负其责、各行其职、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新型司法鉴定管理体系。现已发展成为山东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门类较多、声誉较好、办案效率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受案范围已达我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向全国先进的司法鉴定机构迈进。
改制开业后的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正以全新姿态迎接挑战,采用了专业化、人性化、规范化、信息化、股份化、现代化相结合的科学管理方法,充分发挥了各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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